湘建監督〔2023〕15號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
《湖南省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選取辦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加強我省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規范招標人選取招標代理機構的行為,我廳制定了《湖南省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選取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執行中如遇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廳建設監督處。
聯系電話:0731—88950169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3年2月1日
湖南省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
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選取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房建市政項目”)的管理,規范招標代理機構的選取行為,提高招標代理服務質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單項合同估算價5000萬元及以上的施工或工程總承包招標項目應當按照本辦法選取招標代理機構。
前款所稱選取是指招標人(選取人)按照本辦法的規定擇優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競選人)的活動。
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范圍中包含招標代理服務事項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省行政區域內政府投資房建市政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選取辦法,統一開發“湖南省房建市政項目招標代理機構選取系統”(以下簡稱“選取系統”)。
第四條 選取人是依照本辦法規定組織選取活動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競選人是指響應選取、參加選取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第五條 選取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招標項目所需的審批手續,落實相應資金或者資金來源,并在選取公告中如實載明。
第六條 選取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全流程通過選取系統開展,具體程序如下:
(一)選取人在“湖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網”上注冊獲取賬號、密碼,參照《選取公告示范文本》發布選取公告,選取公告應當載明選取人的名稱和地址、選取項目的內容、范圍、實施地點和時間等事項。自選取公告發布之日起至競選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止不少于5日。
(二)競選人按照選取公告要求編制、提交競選文件。選取人按照選取公告確定的時間進行選取。
(三)選取辦法采取綜合評分法,選取人自行組建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評審委員會成員為3人以上單數,與競選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評審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評審委員會的名單在中選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四)評審結束后,選取系統自動生成選取情況報告,選取人應當自選取情況報告生成之日起3日內,在“湖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網”公示中選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五)公示期滿,除異議處理外,選取人應當在2日內,在“湖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管網”發布選取結果公告,核發中選通知書。
第七條 評審活動應當全程錄音錄像,選取人應及時收集、整理歸檔選取活動中產生的文件資料和信息數據,確保選取檔案的完整和安全,不得篡改、損毀、偽造或者擅自銷毀選取檔案。
第八條 評審委員會成員和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競選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選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審有關的其他情況。
第九條 排名第一的中選候選人因故放棄中選或被取消中選資格的,選取人應當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
第十條 選取時,當競選人不足三家時應重新組織選取,重新組織選取仍不足三家的,選取人可以直接委托招標代理機構。
第十一條 競選人對選取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選候選人公示期間向選取人提出,并提出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選取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作出答復前,選取活動暫停;異議應當在選取平臺上提出和處理。
第十二條 選取人與中選人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在中選通知書發出15日內簽訂委托招標代理合同。中選人在開展招標代理業務時,應向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招投標監督機構提供中選通知書。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止。
網站信息來源:https://zjt.hunan.gov.cn/zjt/c101183/c101185/202302/t20230222_29253989.html